马鞍山市第二中学2016年招生简章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6 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马教秘〔2016〕117 号)精神。我校在市区计划招收936名新生(含15 名特长生); 县域班面向三县(当涂、和县、含山)招收45名新生,每县录取15名;中美国际班计划在市区招收50名高一新生。
中美国际班、县域班及特长生在提前批次录取。
一、中美国际班
中美国际班市区招生计划为50名(不纳入市区招生计划936名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
报考中美国际班的学生,英语单科学业成绩须不低于120分(含120分)且在提前批次填报。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分配到各校的指标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统一录取。如未能被我校中美国际班录取,不影响其他批次录取。
录取为中美国际班的学生,直接编入中美国际班学习,不再参加我校创新人才实验班的选拔。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每学期缴纳学费5000元(人民币),书本费另行收取。
中美国际班致力于培养有国际竞争力人才,为我校学子进入国内外一流大学创造条件。教学上,聘用优秀外籍教师授课,外教课程采用最新的国外英语教材,采取小班化的教学。除完成国标课程外,整合中外教学优势,开设双语教学,为学生打下中西文化兼融的综合素质,与国际接轨,有针对性地进行“雅思”、“托福”或美国高考(SAT)的教学。我校国际交往活动、公派出国留学、国内大学的小语种考试和外语类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国际班学生将优先考虑。
具体招生办法见《马鞍山市第二中学2016年中美国际班招生办法》。
二、市区招生
根据规定,我校市区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初中各校,考生应在《2016年马鞍山市高中阶段招生普通高中类志愿卡》的相应批次填涂我校代码,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录取我校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创新人才实验班选拔测试,测试合格的新生编入我校创新人才实验班,其余编入平行班。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学期学费为850元。
三、县域班(面向当涂、和县、含山招生)
县域班面向当涂、和县、含山招生,计划招收45名学生,每县15名。三县2015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如未能录取,不影响其他批次录取。
报考我校县域班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名,并须在《2016年马鞍山高中阶段招生普通高中类志愿卡》的提前批次填涂马鞍山市第二中学县域班代码,根据填报我校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以县为单位,从高到低,每县录取15人。
录取的学生,建立二中学籍,学业水平测试、高考均由我校统一组织参加考试。
录取的县域班学生,可参加我校创新人才实验班选拔考试,未录取创新人才实验班的同学编入县域班学习。学校为县域班学生配备优质师资,为便于班级管理,与博望区录取学生统一编班,统一组织上晚自习。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学期学费为850元。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和减免。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各类奖、助学金计划将优先考虑三县录取的学生。
具体招生办法见《马鞍山市第二中学2016年面向三县(当涂、和县、含山)招生办法》。
四、体育、艺术类特长生
2016年,我校招收体育特长生10名,艺术特长生3名,科技特长生2名,共15名。特长生录取进校后,编入平行班学习。具体招生方案如下:
(一)体育特长生
1.项目:田径、乒乓球、武术、足球、羽毛球等。
2.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中“体育与健康”维度为A等,其它四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符合市普通高中录取标准。
(2)报考田径、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类特长生,初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②参加省级运动会田径、武术项目获单项前八名,球类项目获单打前八名。
③参加市级运动会田径、武术项目获单项前三名,球类项目获单打前三名。
(3)报考足球类特长生,初中阶段径赛项目须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运动会单项前六名且具有一定的足球基础。
(4)学业考试成绩总分达普通高中控制分数线以上。竞赛成绩特别优秀的,经学校考核组研究认定并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可适当放宽。
3.其他项目竞技成绩特别优秀,经校特长生招生小组审核后,可予以报名。
4.招生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经我校组织有关人员复核后,归还本人)和复印件, 2016年6月20日前到二中教导处钟老师处报名(咨询电话:8331031)。学校特长生专业考核组根据市教育局安排, 6月25日上午在我校组织专业考核,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1:1的比例确定预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签定预录取协议,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市招生考试院。
(2)预录取的同学,须在《2016年马鞍山高中阶段招生普通高中类志愿卡》的提前批次填涂我校代码,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4.缴费:按省示范高中统招生标准收费,毕业时若符合学校奖励办法,可全额返还。
5.奖励办法:
(1)训练与比赛奖:体育特长生入校后,能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返还所交学费的50%;
(2)成果奖:高中阶段获市级运动会单项(或团体)前三名,每次返还所交学费的20%;获省级运动会单项(或团体)前三名者,返还所的50%。多次获奖,多次返还,直至返还完该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为止;
(3)学费返还工作在该生高中毕业时进行。
(二)艺术特长生
1.项目:舞蹈、声乐、民乐、键盘(除电子琴)类等。
2.招生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维度为A等,其它四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符合市普通高中录取标准。
(2)初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级比赛或评选中获三等奖以上;
②市级比赛或评选中获一等奖;
③全国业余考级中取得八级以上证书;
(3)学业考试成绩总分高于或等于普通高中控制分数线上100分。
3.程序:与体育特长生招生程序相同。
(三)科技信息类特长生
1.项目:科技创新、信息技术
2.招生条件:
(1) 综合素质评价中“实践与创新”维度为A等,其它四个纬度的评价结果均符合市普通高中录取标准。
(2)初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科技创新:
①初中阶段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个人项目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②初中阶段个人发明创造获国家专利。
信息技术:
①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获得省一等奖及以上。
②初中阶段参加“安徽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即省队选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3)2016年中考成绩总分不低于730分(含730分)
3.程序:与体育特长生招生程序相同。
4.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三)其他
1.特长生招收名额未满的,其剩余招生计划纳入我校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特长生各类别的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酌情调剂。
五、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学生资助中心,全面负责国家助学计划。另有华夏基金奖优助学计划、建行资助贫困高中生成长计划、市总工会爱心助学金、雏鹰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爱心社等奖助学项目,实现了奖、助学金全覆盖。
六、咨询办法:
联系人:祖老师、钟老师 电话:8331031
咨询时间:上午8:00 –11:30
下午2:30——5:30(双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