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开始我真的还不太愿意写今天、写波士顿、写哈佛与麻省。相比之下我更愿意写纽约的繁华与罪恶,或是LA的迷惘与纵情享乐——与那些沉浸在狂热的欢乐氛围之中的天堂般的地狱相比,这里太干净了,到处洋溢着湿漉漉的青草味、有些炙热的阳光味以及与阳光一样炙热的青春。
而很遗憾,不得不承认的是,我是个浮躁的人。他们说,哈佛很安静,到处都是学生在安静地读书。
不过又很遗憾的,他们错了。
当顺着古老的大门(或许用“正门”更好一些,谁能想到哈佛的正门连二中正门的四分之一都没到呢?)走进校园,你所感受到的并不是安静,而是青春与活力。熙熙攘攘的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固然让校园变的有些嘈杂,但嘈杂归于嘈杂,这种嘈杂并不影响你去看见三五成群的哈佛学子躺在草坪上边晒日光浴边捧着电脑讨论学业上的问题,也并不影响你听见学生们相聚遇见时大声说笑、互相调侃,自然的,更不会影响你去感受到他们充盈于自身的自信与一点小小的黑色幽默。用英语来说,"awesome ",意思就是“酷毙了”。
我这么说不是因为崇敬他们,而是我喜欢他们。前两点——“边晒太阳边讨论问题”与“互相调侃大声说笑”表明他们是人,是一个个青年,而不是整天“安静地捧着书读”的书呆子。而后一点的自信,则是哈佛的出众之处——或者说,哈佛特有的气质。
自信这种东西我们天天说,但自信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恃才傲物?盛气凌人?
我们又错了,诚然,自信后面需要内在的学识支撑,但把内在的学识隐藏起来,不显山不露水,而显示出一股强大的亲和力与吸引力,这才是哈佛学生们甚至是毕业生们给我自信的定义。
我们把自信定义成气场,而他们把自信定义成亲和。气场大了会凌人,而亲和力大了会暖人。
所以,在不断从书本里获取知识充实内在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要思考一下,我们到底要如何自信?我们到底要成为怎样的人?
其实写到这里,我突然发现我喜欢上这个地方了,不管是哈佛还是麻省——他们本身的差别也不大的,两个学校的领域相差四百米左右,都充斥着阳光与青草。其实还是有一点还是要认同的,他们还是安静的,只不过不在外在,而在内心,这种安静,无碍于青春,无碍于激情,无碍于探索和,当然,也无碍于说说段子,大声调侃。
现在这里的钟声敲完了十一下,几个小时前午后的阳光已经褪去,没关系的,几个小时后还会有更新鲜更干净的阳光。如果说LA因为过去、因为迷惘与纵欲而美;如果说纽约因为现在、因为繁华与喧嚣而美;那么波士顿,那么哈佛与麻省,则因为未来而美,因为青春而美。
当然也因为青草与阳光而美。
所以她不会因为世俗而变得风尘,不会因诱惑而变得迷失。
她是永远的19岁。、
作者:彭天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