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初、高中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省教科院〔2010〕1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总结、推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经验,提升全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水平和质量,推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更好地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好,促进综合实践活动常态化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马鞍山市初、高中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市评选活动结束后,将选送部分优秀教学成果参加安徽省教育厅开展的初、高中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具体内容请到教研组长处查阅)
1.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课例评选
2.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论文评选
3.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评选
4.中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情况调研报告(本项由教科处调研)
二、评选办法
1.请于2010年5月10日前将教师和学生的优秀教学成果和《安徽省中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教科处。
2.教师综合实践活动优秀课例、优秀教学论文需打印一式五份。
3.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需打印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