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和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学校组织开展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和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教育局有关评选工作的文件已于6月21日在校园网首页学校公告栏及OA平台内部门户内部公告公示,请查阅。有不清楚的,可前往办公室咨询。
2、7月2—3日,请申报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的教师上交《评审表》(查阅OA邮箱,只填写第一页)至办公室,并当面登记电子花名册信息。
3、7月4日,组织全校教职工对参评教师进行测评。
4、7月5日,教导处用期末评教完成相应班级学生对申报教师的测评。
5、7月5—13日,完成网上家长测评。
6、8月20日,请申报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的教师上交评审材料。
7、8月25日,学校组建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评选,并公示。
8、8月29日,向市教育局上报推荐工作小结、花名册、教师参评材料。
9、9月20日请申报校级骨干教师的教师到办公室核实登记有关申报信息
办公室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