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学期爱心社“爱心助学金”共向36名同学发放,其中高一年级19人,高二年级9人,高三年级8人。每人获资助400元,共计发放14400元。
二、“爱心助学金”发放审核人员
陶源(团委) 金加林(政教处) 唐海燕(高一年级部)
施玮(高二年级部) 何骏(高三年级部) 张臻(学生会主席)
余婧(学生会副主席) 严彦(爱心社社长) 仝旭珍(爱心社副社长)
陈缘(爱心社高一年级负责人)
三、“爱心助学金”发放审核标准
⑴有最低保障证且未接受过其他学校或社会上的爱心捐助;
⑵家中有亲人或者同学本人患重大疾病,家里不富有对于支付医药费有一定困难的同学;
⑶家庭发生重大事故导致家里资金缺乏的同学;
⑷家庭突发紧急事故急需帮助的同学:
⑸父母双方下岗,没有一定生活资金来源:
⑹父母都外出务工,且家庭生活困难;
⑺无固定收入且父母工资较低的困难家庭;
⑻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人群);
⑼在校表现良好,没有重大记过行为。
四、“爱心助学金”发放审核程序
1、由爱心社社长介绍申报情况;
2、从所有申报者中将不符合审核标准⑴的剔除;
3、根据审核标准⑵至⑼确定本次受助的同学;
4、爱心社工作人员统计本次受助人员名单,并由审核人签字。
马鞍山二中团委
马鞍山二中学生会爱心社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