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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优秀案例单位”

发布时间:2011-12-18阅读次数:
    2011年12月8日至9日,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会上,教育部向137个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优秀案例单位代表颁发了奖牌。我校以“实施主体性德育,推行学生自主管理的一些尝试”典型案例参与全国典型案例评选,受到了充分肯定,并被评为“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优秀案例单位”。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为大会致信,强调德育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自觉融入到中小学教育之中。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对于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学生的爱国情感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加强素质教育,坚持思想道德建设与身心健康发展相统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注重开发德育资源,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班主任工作、学校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体现育人要求。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学生学习生活的新特点,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学生学习进步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努力形成长期稳定、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思想道德的工作格局和生动局面。
    2011年,我校以“主体性德育”为目标,设立了学生事务中心,开展了制定班级公约、推行无人监考、设计特色主题班会、市博物馆义务讲解、学生校长助理竞选等多项德育创新活动。这些举措旨在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自主精神和自主能力,通过一年的探索与实践,学校德育工作取得了丰厚的经验和一些成绩,此次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肯定了我校德育工作的创新意识,德育活动有特色,经验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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