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力争实现符合条件大学新生资助的“零漏助、全覆盖”目标,从即日起,正式启动我市2022年度“慈善助学”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莘莘学子梦,暖暖慈善情
二、资金来源
(一)“慈善一日捐”资金;
(二)社会各界定向捐赠。(有定向捐资助学意向的企业、单位、个人可以直接咨询市慈善总会,电话:2490043)
三、资助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参加2022年度高考被录取的、家庭困难的本科大学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慈善助学:
(一)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本科大学新生;
(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以及易返贫致贫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范畴内的大学新生;
(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
(四)本年度通过其它渠道得到资助的或者已录取而放弃就读的学生,不在此次活动资助之列。
四、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4000元。
五、资助程序
(一)申请(7月12日—8月15日)。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持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和低保证、家庭收入声明(非低保家庭)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近一年内)清单的复印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马鞍山市慈善助学申请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领取),报送所属各县区慈善协会,各开发园区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
(二)审核(8月2日—8月17日)。各县区慈善协会,各开发园区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对《申请表》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书面意见,对合格的申请材料统一汇总报市慈善总会。
(三)认定(8月18日—8月20日)。市慈善总会会同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及定向捐赠人对报送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认定受助大学新生名单。
(四)发放。在新学期开学前,举行由学生或家长代表参加的马鞍山市慈善助学款发放仪式,通过适当渠道将慈善助学款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六、资金管理
(一)严格按照捐赠人定向捐赠协议,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严格按照市慈善总会慈善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善款,善款在使用过程中,实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
(三)接受审计部门、捐赠人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我市已连续近二十年开展“慈善助学”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把这项“慈善助学”好事做好。
(二)严格规范申报审核。各相关单位,要按本方案规定的资助对象条件,严格把关。经办人如与大学新生有亲属关系或利益关系,应主动回避此次救助审核;为避免重复资助,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要从源头把关,严格按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市妇联的“春蕾计划”和市福彩中心的“福彩助你上大学”纳入全市“慈善助学”一并实施,“春蕾计划”助学款由市妇联负责发放,力争“零漏助、全覆盖”。
(三)及时准确善款发放。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资金发放手续,确保资金能按时足额准确安全地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慈善助学金。
(四)核查公示接受监督。在“慈善助学”活动结束后,市慈善总会联合市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将组织专人,并邀请社会相关人士参与对“慈善助学”资金发放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核查结果将通过相关途径向社会公布。慈善总会也将通过一定形式公示社会各界定向捐资助学的详细情况,接受社会各方面广泛监督。
(五)资料整理以便审查。市慈善总会及各相关单位要做好资助活动的原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完整无缺以备查考和审计。
注:1、请各县区慈善协会,各开发园区民政部门将银行账号和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0555-249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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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县区慈善协会,各开发园区民政部门按市慈善总会拨款的慈善助学金额及时开具发票报送市慈善总会项目部。
附件下载:马鞍山市慈善总会慈善助学申请表
马鞍山市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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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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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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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教育局
马鞍山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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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