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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推荐和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1来源:阅读次数: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UploadFile/file/20150611/20150611131388708870.pdf)要求,现将学校开展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和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6月11日,校园网首页公告栏、OA平台内部门户内部公告栏公布市教育局有关评选工作的文件,请各位教师查阅。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前往办公室咨询。
2.6月18—19日,请申报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的教师上交《评审表》/UploadFile/file/20150611/20150611131363266326.xls(请下载后填写1、2页)至办公室,并当面登记电子花名册信息。
3.6月23—30日,组织学生家长对参评教师进行测评。
4.7月4日,组织全校教职工对参评教师进行测评。
5.7月5日,教导处用期末评教完成相应班级学生对申报教师的测评。
6.8月20日,请申报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的教师上交评审材料。
7.8月25日,学校组建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评选,并公示。
8.8月29日,向市教育局上报推荐工作小结、花名册、教师参评材料。
9.9月1—10日,完成校级骨干教师的申报评选。
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

局下发文件内容及相关附件:
 

马鞍山市教育局

马教秘〔2015116

关于开展2015年市学科带头人和市骨干教师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民办中学,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马鞍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 20102020),加快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陴队伍,促进我市教育 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教育局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市学科 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及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本次评选的范围、对象是: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 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在职教师;市、县(区)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

曾经获得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及省教坛 新星、县(区)级以上教研员、兼课的校(园)长可申报市学科带头人;曾经获得市骨干教师、校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及市 教坛新星、县(区)级教学能手、县(区)级骨干教师、县(区) 级以上教研员、兼课的校(园)长可申报市骨干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及构成要求

市学科带头人评选名额为119名,市骨干教师评选名额为 782 名。

根据市、县(区)专任教师职称情况和师资现状,同时考 虑加强初中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将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评选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见附件5)

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在推荐评选时,要统筹考虑学段、 学科、年龄结构,要尽可能扩大学科覆盖面,要向农村教师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中青年教师倾斜。原则上,市学科带 头人推荐人选中,45周岁以下的教师不少于50%,校(园)长、 教研员不超过8%市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中,45周岁以下的教师 不少于80%,校(园)长、教研员不超过10%

单位推荐时,市学科带头人不受指标限制;市骨干教师按 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推荐(教育行政部门按评选名额的1:1.5确定推荐名额)申报市学科带头人的可同时兼报市骨干教师。经学校推荐上报的市学科带头人参评人选,不占学校市骨干教师推荐指标,但必须参加学校市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的排名。

三、评选标准

(一)年龄条件。截止2014年底,申报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2周岁。

(二)其他条件见《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 标准》(附件1 )《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附 件2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附件3 )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标准》(附件4 )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市学科带头人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民办中学及其他单位 (马钢卫校、体育运动学校等)的市骨干教师,由市教育局组 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县、区所属学校市骨干教师,由县、区教 育局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市级评审委员会复核。

评选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遵循“坚持标准、倾斜 农村、加强初中、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个人申报

学校要组织专任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评审标准,鼓励、支持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公平竞争。

(二)单位推荐

学校成立推荐小组,负责本单位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 师人选推荐工作。推荐小组由9-13名相应学科的教师代表、行 政领导及教代会代表组成,其中行政领导不超过4人。推荐小组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达到推荐小组人数的三分 之二及以上方可推荐上报。拟上报人选在校内公示5天。

   在推荐小组投票表决前,学校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全面严格考核;要组织全体教师、所带班 级学生及其家长测评,测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 个等次,优秀率达到90%以上方可推荐参评市学科带头人,优秀 率达85%以上方可推荐参评市骨干教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上报:

1.  违反《马鞍山市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年度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

2.  公办学校教师擅自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课、兼职,被 举报查处的。

3.  2012年元月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上报材料

学校按隶属关系,向教育行政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1.《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表》及个人申报材料;

2.  《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人选花名册》;

3.  学校推荐工作小结。

(四)组织公开教学

参评市学科带头人,由市教研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教学;参评市骨干教师,由市、县(区)教研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教学。 直属学校、民办中学由市教研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教学。

下列参评者可免于参加本次公开教学:

1.  历届省教坛新星;

2.  第三届市教坛新星;

3.  5年来(注:20101月以来。下同)参加教育行政 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五)评审及审批

县、区教育局组成市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所属学校市骨干教师,评审结果报市级评审委员会复核;市教育局组成 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分别评审市学科带头 人和直属学校及其他单位市骨干教师(复核县、区评审结果)各级评审委员会由13-15名学科专家、行政领导组成,其中行 政领导不超过2人。评委会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 达到评委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为通过。

经市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复核)通过的人选,在市教育信息网和社会媒体上公示7天,报市教育局审批。

五、日程安排

( )20156月上旬召开评选工作布置会议。

(二)201575日前学校组织个人申报。

(三)2015830日前学校完成初评和材料上报工作。

(四)015920日前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完成公开教学。

(五)2015930日前县、区完成评审、上报工作。

(六)20151020日前完成市级评审(复核)工作。

六、校骨干教师评选

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由各校参照上述办法自行安排,评选 比例不超过学校专任教师的30%, 201510月底前完成评选工 作。各校须填写《马鞍山市校级骨干教师花名册》(电子表格,见附件9)并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七、有关政策规定

(一)学校主要领导申报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其 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副职应达二分之一)达到三分之二的,按专任教师申报。

(二)校(园)长、教研员参评市学科带头人必须获得市骨干教师称号。

(三)本次达到申报市学科带头人条件但落选的,可改评市骨干教师。

(四)第五届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任期3年。

 


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称号。马鞍山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教研的专家,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市骨干教师称号;

(三)具备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任高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两条(农村教师一条)。

1.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或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获国家级二等奖1人次或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省级二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或市级一等奖4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2. 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 等荣誉称号 ;或享受“省政府以上特殊津贴”;或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

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省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县级一等奖2次(农村教师)。市教研部门评出的“精品课”,视为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4.担任班主任、团的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被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市模范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

教育教学特色明显,在全市教育系统有较大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并提交1篇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行动报告或教育叙事。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精神,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能建立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独具一格,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近5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农村教师在县域范围内)上示范课(观摩课)1次以上,须附示范课(观摩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教研员】

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较深厚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主持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1项,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1篇,以及近5年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积极组织并参与课改实验,注意发现、培养优秀教师,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需提供计划、总结或本地课改评选材料)。有很强的组织、指导、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能力,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教研活动(需提供教研计划、活动总结等。)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教科研能力强,近5年来能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具备2条):

(一)在省级以上CN刊号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

(二)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凡合著,每部中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三)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或电教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中,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省级二等奖2次(农村教师1次)或市级一等奖3次(农村教师2次)。

(四)应邀在全市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2次(农村教师1次),需提供通知、讲稿等附件。

(五)主持的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成果证书等。

(六)受聘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并经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2次。

(七)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全省性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2次(农村教师在全市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市一等奖2次)。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一)具有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近5年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市(县、区)教研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市(县、区)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教研室的评价意见)。

(二)具有组织、带动本学科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能力。有学科教科研课题,并能和本学科教师一起研究。需提交能反映具体研究情况的进展材料。

六、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市学科带头人参评资格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市学科带头人,除应具备相应的正常评选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获得省教坛新星称号;或近5年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

附件2

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马鞍山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了表彰优秀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工作表率性的称号。马鞍山市骨干教师应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成绩突出,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三)具备相应系列的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且被聘任;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允许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六)近5年来,学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优秀等次或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模范班主任、优秀团干、优秀辅导员、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工等)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5年来能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获一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或二等奖3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市级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称号。

35年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

4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省级三等奖1次或市级一等奖1次或市级二等奖2次或县(区)级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市教研部门评出的“精品课”,视同市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

5.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应变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职前能达到上述要求;任职以来,仍兼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要求,并取得一定成绩。

【教研员】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一定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

有较明显的教育教学特色,在全市教育系统有一定的影响。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提供1篇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教育叙事。

2.能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全面准确把握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勇于创新,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较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须附设计思路、教学反思。

3.能优化课堂教学结构,选用恰当的教学手段,能熟练使用相关教具,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近5年来,在全市(县、区)范围内上过1节示范课或观摩课,每学年能在学校上1节公开课(须提供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及评价意见)。

【教研员】

具有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有良好的现代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一项,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或阶段性成果报告等。

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13000字以上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以及近5年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

参评者必须参加由市、县(区)教研部门专门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

四、教研科研方面

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近5年来具备下列1条(教研员具备2条):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上发表教学论文1篇(教研员2篇且必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

(二)参加市级教研部门或电教部门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设计、教育叙事等作品评比(交流)中,获一等奖2次或二等奖3次。

(三)应邀在市(县、区)的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专题研究报告1次。

(四)受聘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1次。

(五)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主办的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省三等奖或市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二等奖1次)。

(六)近5年来主持县(区)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已结题,须附结题报告和成果获奖证书等。或是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的骨干成员。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等方式,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近5年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县、区或学校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奖(附获奖证书),或参加县、区、学校组织的公开教学课获较好的效果(附开课通知、教学设计和评课人的评价意见)。

六、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市骨干教师参评资格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市骨干教师,除应具备相应的正常评选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获得市教坛新星称号;或近5年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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