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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 购 人:马鞍山市第二中学
地 址:马鞍山市健康路
联 系 人:罗主任
电 话:0555-8331050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金色新天地3-911室
联系人:殷工
联系电话:15955520523
三、项目名称:马鞍山市第二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图书信息楼402电脑机房改造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招案2020-0100
四、谈判日期:2020年6月29日
五、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
成交供应商: 安徽盖伦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雨山区雨山西路205-917
成交金额:¥162222.00元(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贰佰贰拾贰元整)
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内项目完成调试并验收合格
成交内容: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器、教师机、学生机、远程桌面管理软件、交换机、投影机、讲台、学生桌椅、布线等网络配件等一批教学设备(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六、谈判小组成员:陆培金、薛凯、陈福宝(采购人代表)
七、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本公告有效期1个
工作日。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金色新天地3-911室,邮编:243000,联系人:殷工,联系电话:15955520523)提出质疑。
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第二中学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