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第二中学2007年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部: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进一步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学校拟于2007年教师节期间表彰校优秀教师,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为全体教职工(上学期在岗)人数的10%。
二、评选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
具体条件是: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由年级部、处室申报、逐级审核方式进行;
2.要坚持向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
3.已获2007年国家、省、市优秀教师表彰的不在此项评选之列;
4.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要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优秀教师由学校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并在2007年校教师节表彰大会上向优秀教师颁发证书及奖金。
马鞍山市第二中学
附:各年级部、处室推荐名额(共25人)
处 室 | 人 数 | 处 室 | 人 数 |
校长室 | 1 | 体艺中心 | 1 |
教导处、教科处、教育发展培训中心 | 1 | 图书信息中心 | 1 |
政教处、保卫、团委 | 1 | 高一年级部 | 5 |
物业中心、总务处 | 2 | 高二年级部 | 6 |
实验中心 | 1 | 高三年级部 | 6 |
主题词: 优秀教师 评选
发:各处室、年级部、教研组
马鞍山市第二中学办公室
二00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