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早晨,教工自驾游协会一行13人准时在校停车场集合,本次领队毕晓红就旅途中的注意事项作了认真布置后,大家分乘三辆车兴致勃勃地前往泾县美丽的桃花潭,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车程,顺利抵达。
桃花潭距马鞍山约160公里,在青弋江上游,南邻黄山,西接九华山,是一处久负盛名的风景区。李白的那首脍炙人口的《赠汪伦》一诗让桃花潭名扬天下。
会员们在登山活动之后,来到桃花潭。大家愉快的徜徉在桃花和竹林丛中,饱览着潭水两岸江南春光的秀美,耳畔仿佛传来汪伦古岸送别悠扬的歌声。登上“踏歌岸阁”,春风拂面;极目远眺,但见山青如黛,白沙平野,阡陌相连,绿色的田畴与金黄的菜花相映成趣。潭面上水光潋滟,碧波涵空,美不胜收。
一天的自驾活动,让大家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既享受了自驾的乐趣,又亲近了大自然,放松了心情;既领略了自然人文美景,又加强了彼此间的了解,增进了友谊。
活动的顺利开展,标志着我校新的教工社团组织——自驾游协会,开始走向正常发展的轨道。
撰稿人:王勇
附1:部分活动照片
附2:马鞍山二中自驾游协会章程(讨论稿)

( 准备出发)

(桃花潭合影)

(主驾之一:张新智)

(登山锻炼)
马鞍山二中自驾游协会章程(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宗旨:本协会是由学校自驾游爱好者组织的一个民间团体组织,目的是为大家创造一个“自游”平台。协会所有活动都是自助式。努力将传统意义上的户外运动、休闲旅游和驾车驰骋的感觉有机的结合起来,追求生活品味,感悟人生乐趣。让长期禁锢在城市车流堡垒中的老师们有更多的机会去亲近自然、放飞心情、拥抱绿色的世界。
我们的口号:“走,旅心去!”
第二章 会员条件
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无车者不受第三条限制)
第二条:承认协会章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条:车况良好的自有车者,且驾车者及车辆的所有法定手续齐全;
第四条:热爱自驾游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协会组织的所有活动均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游活动,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见性,申请者须承诺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六条:凡符合会员条件的本校教职工,须自愿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马鞍山二中教职工自驾游汽车协会会员登记表》。
第三章 活动经费
第七条:协会活动实行AA制,单项活动费用由参加该次活动的所有会员分摊,采取“零头归整”的办法收取(即1-9元按10元收取),多余的零头全部作为俱乐部的活动基金,采取透明管理,定期向会员公布收支情况;
第八条:每次活动结束后都将列出费用清单。
第四章 会员义务
第九条:会员有义务维护会员之间的团结,遵守协会章程,对有损协会声誉及形象的行为,协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条:会员有义务按照协会要求统一在外出活动期间张贴统一的车辆标识;
第十一条:会员有义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协会或会员提供帮助;
第十二条:会员在协会组织的自驾游期间必须无条件服从领队的安排和调度。如拒绝服从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出游时有重视及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义务,协会建议会员出游时购买相关的保险。驾驶者应依法承担驾驶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协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章 安全免责声明
第十四条:马鞍山二中教职工自驾游协会是自驾游爱好者组成的非盈利性组织,不是商业团体。
第十五条:自驾游活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见性,每一位参加活动的成员必须对自己及与车成员的安全负责。活动中所谓领队和活动负责人都是每次由参与的会员推选产生,没有保障参与活动者安全的权利和义务。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领队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加入本协会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