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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鞍山二中第十四届“校园之星”的表彰决定

发布时间:2011-02-21来源:阅读次数: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让德有所养、学有所得、技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同时在学生中树立文明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全体同学奋发成才,学校于201011月至12月期间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了第十四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本届“校园之星”评选分为十二个类别,共有151名同学报名参选。根据马鞍山二中第十四届“校园之星”评选要求和标准,学校政教处在组织评委对参选同学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评选委员会投票选举产生“校园之星”正式人选报学校审批。学校经过认真审议、考核,最终决定授予李雨旋等27名同学马鞍山二中第十四届“校园之星”的荣誉称号。

27名同学是获得“全面发展之星”称号的高一(2)班李雨旋、高二(1)班钱盾、高二(1)班姜嘉陈、高三(1)班吴曼曦,获得“组织管理之星”称号的高三(2)班井澄妍,获得“勤奋学习之星”称号的高二(3)班张云起 、高二(19)班齐利、高三(3)班陶润雨、高三(8)班王万卿,获得“学科竞赛之星”称号的高二(1)班谢方明、高二(1)班谢广增、高三(1)班邱剑涛,获得“体育运动之星”称号的高一(9)班严娟、高二(16)班李华寅、高三(17)班李天,获得“文艺表演之星”称号的高三(17)班孙筱,获得“语言艺术之星”称号的高一(17)班刘祎宁、高二(3)班黄经晶,获得“音乐艺术之星”称号的高三(15)班卢嘉清、高三(16)班刘宇菲,获得“书画创作之星”称号的高二(6)班朱伟豪、高二(17)班计珂,获得“文学创作之星”称号的高一(1)班徐鹏霄、高二(5)班刘凡、高三(3)班何洁溪,获得“科技发明之星”称号的高二(10)班韩政,获得“信息技术之星”称号的高三(1)班肖建宇。

    以上这些同学是我校各方面优秀同学的代表,学校号召全体同学以他们为榜样,严格要求自己,奋发进取、励志成才。同时也希望获得“校园之星”称号的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进步和成绩。
 
马鞍山市第二中学
201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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