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旗仪式”旗手:学生会宣传部部长,218班,张政
“国旗下讲话”发言人:市公安局花山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蒋家祥
在市二中法制宣传月 国旗下的讲话
(2012年12月3日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月到来前夕,来到久负盛名的市第二中学,与大家共同探讨平安校园建设的话题。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2年,又适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与教育的科学化水平都有新的部署和要求。今年法制宣传月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今天我就利用这个机会和同学们交流如何树立宪法观念的话题。
一是同学们要自觉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也被称为“母法”。我们现实生活中与同学们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都是由宪法派生出来的。譬如我们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商场购买物品的产品质量法,我们行车过马路的交通安全法……凡此种种,都来源于宪法的原则精神而具体制定的法律。可以说没有《宪法》,就没有与我们日常息息相关的法律。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宪法是至高无上的,同学们要自觉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
二是同学们要自觉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自身素质。素养就是素质和涵养,是一种修养。现在同学们都比较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从很小的时候,父母便为自己报名各种兴趣爱好培训班,为自己提升文艺修养,有的在学习之余参加各种社团,目的在于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还有的是文体爱好者,有的是网络达人,拥有“粉丝”无数,这些都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技能,但法律素养同样不可忘记。我们的言行举止必须符合最基本的法律操守。不说无知的话,也不去做违法的事。在中学时代,法律素养就体现在各类学校纪律中。虽然各种校规校纪不是法律,但如果连最基本的学校纪律都不去遵守,很难想象将来走上社会如何去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三是同学们要自觉抵制各种不法侵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年来,针对学校及同学人身安全及不法侵害时有发生,有的性质十分严重。对此,国家相关部门采取了增加学校安保力量,提高技防力量等有效措施,但这远远不够,还需要同学们自觉抵制各种不法侵害及诱惑。时下流行“微信”聊天,用手机摇一摇,就能相互聊天,但是也能引来“恶狼”。前段时间就发生过这样的事件,还有的交友不慎,被不良生活习惯所迷惑,染上抽烟、喝酒,甚至吸毒。对此,同学们一定谨慎,在这里我倡导做到以下五点:1.不参与校园暴力,2.注重心理健康发展,3.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4.遭受语言、行为、心理暴力时的自救,5.及时报告,依法维权。
同学们,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法治的天空!